江西银行对接地方专项债:拟申请不超过39亿元转股协议存款

2021-05-07 11:48:10

核定征收

  继广西、内蒙古、四川后,江西也将采用转股协议存款的方式补充本省中小银行资本。

  5月5日,港股上市银行江西银行(01916.HK)发布公告称,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该行拟申请开展不超过39亿元的转股协议存款业务对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全部补充其他一级资本。

  根据公告,江西银行此次定向发行对象为江西省财政厅或其他指定机构。按转股协议存款分批到期要求,该行将分5批设定存款期限。其中6年期8亿元,7年期8亿元,8年期8亿元,9年期8亿元,10年期7亿元。转股前,转股协议存款利率与对应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利率适配,该行每半年付息一次。

  核心转股条款显示,当江西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低于5.125%,及满足《协议》载列的其他条件,协议存款阶段性转为普通股,计入核心一级资本。

  而根据协议,转股协议存款转为该行普通股股份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该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低于5.125%;二是省财政厅同意转股;三是所转普通股的类别、数量及转股后该行股权结构均需满足港交所对于最低公众持股比例的具体要求,否则须由独立第三方全部或部分持股或终止转股。

  2020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在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中安排一定额度,允许地方政府依法依规通过认购可转债等方式,探索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新途径。优先支持具备可持续市场化经营能力的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增强其服务中小微企业、支持保就业能力。

  目前,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2000亿专项债额度已下达。包括江西省在内的18个省份获得数目不等的份额,其中江西省获得79亿元额度。

  在此之前,广东、山西、浙江、广西、内蒙古、四川等六省份已完成中小银行专项债发行。从注资方式来看,主要包括四种:认购可转债、认购二级资本债、认购转股协议存款、金控公司间接入股。

  本次江西银行采用的即为认购转股协议存款。在公告中,该行指出,转股协议存款是一种补充中小银行资本的创新资本工具,它是将可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以存款形式注入目标银行,补充目标银行资本,同时转股协议存款认购主体与目标银行签订协议,约定在满足转股条件时转为普通股,或者在转股协议存款到期或可赎回后由目标银行还本付息。

  公开资料显示,江西银行前身为南昌商业银行,2015年12月吸收合并景德镇市商业银行后更名为江西银行,是江西省唯一一家省级法人银行。2018年6月,该行登陆港股。

  根据最新年报,江西银行去年营收净利双双下降。数据显示,去年全年,该行实现营收102.85亿元,同比下降20.59%;归母净利润为18.59亿元,同比下降9.33%。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该行2018年上市以来营收首次负增长,而净利润增速则连续三年负增长。

  资产质量方面,截至2020年末,江西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73%,同比下降0.53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171.56%,同比提高5.91个百分点。

  此外,截至2020年末,该行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89%, 10.30%、10.29%。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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